洛阳市洛龙区第八中学分体空调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洛阳市第八中学空调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分体空调(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6年7月 18日起至2006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洛阳市第八中学总务处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9:00。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第八中学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付向阳

  电 话:63887529

                               洛阳市第八中学

                           洛阳市洛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