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警用手持电台等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6]105

二、招标项目:有机房电梯6台,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名优中外合资、国外独资电梯;投标人所选产品应在河南省内或省外主要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西安等)有不少于三家且使用两年以上(层站数不低于20层)的用户(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载客电梯

载客电梯

载客兼消防电梯

客货两用电梯

数量

1

2

2

1

额定载重量

1000kg

1000kg

1000kg

1600kg

额定速度

1.75m /s

1.75 m /s

1.75 m /s

1.0 m /s

基站

一层

一层

一层

一层

层站数

23

22

23

6

开门方式

中分式

中分式

中分式

中分式

井道净尺寸(宽×深)(mm

2100×2200

2100×2200

2100×2200

2550×2450

底坑深度(mm

2100

2100

2100

2100

服务层m

负一层4.95m,一层4.5m,二层4.2m,三―二十一层3.6m,二十二层3.65m

电源

380V    50Hz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安装、校验、调试、检测检验合格、施工配合、安全设施、操作培训等。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具备电梯安装二级以上资质;且2005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5亿元以上;

2、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的鉴定证书;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6、在郑州市或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8、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06529日起至20066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627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

联系人及电话: 先生    先生    0379-63205572   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200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