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6]105号
二、招标项目:有机房电梯6台,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生产的名优中外合资、国外独资电梯;投标人所选产品应在河南省内或省外主要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西安等)有不少于三家且使用两年以上(层站数不低于20层)的用户(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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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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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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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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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兼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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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两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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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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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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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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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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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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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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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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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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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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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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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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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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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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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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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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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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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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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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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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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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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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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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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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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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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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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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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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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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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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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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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道净尺寸(宽×深)(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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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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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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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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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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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坑深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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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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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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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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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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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层(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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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一层4.95m,一层4.5m,二层4.2m,三―二十一层3.6m,二十二层3.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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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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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V
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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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安装、校验、调试、检测检验合格、施工配合、安全设施、操作培训等。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具备电梯安装二级以上资质;且2005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5亿元以上;
2、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认可证书,具有相应产品的鉴定证书;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6、在郑州市或洛阳市有生产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8、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06年5月29日起至2006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6年6月27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司
先生
王
先生
0379-63205572
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