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楼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081号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08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标段一: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及安装;标段二:气体灭火系统以外的全部消防系统设备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3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4月28日起至2007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5月22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