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图书项目变更通知

    受采购人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图书项目(洛政采购中心[2006]154号),现就有关事宜变更如下:

    一、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