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办理程序:1、受理; 2、组织审查;3、批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二十三条第二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2年第15号)第二、四、六、七、八、九条、《关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有关规定的通知》(200358日洛阳市水利局发展计划委员会洛水[2003]12号)  
申报资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