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审批 政策依据:省政府规章《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申报资料:污染物排放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原因报告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