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国土部门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 申报资料:1、土地使用权人和需划拨土地单位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宗地图或坐标图; 4、土地补偿协议;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土地使用权人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