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办理程序: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国土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政策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土地管理法》第56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  
申报资料:1、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宗地图或坐标图;
4、城市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用途的意见;
5、现状土地用途和调整后土地用途、土地估价报告;
6、土地使用权人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土地管理法》第56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条 
收费标准:涉及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