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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发证。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登记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登记委托书;股东会产生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会决议书;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公司章程;7、验资证明;8、任职文件;9;场地证明;10、广告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11、《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广告审查员证》;12、广告管理制度及广告价格。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专营广告业务企业登记按企业注册记费收费收取;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一次性收费50元;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注册登记费:省辖市级广告经营单位100元;县级广告经营单位50元;兼营广告业务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费20元;兼营广告业务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费50元;
五、政策依据
《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企业名称(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
二、申报材料
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1991]第七号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共商总局93号令)。
外资企业名称(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
二、申报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2、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
3、 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4、 其他有关文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00元
五、政策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1991]第七号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共商总局93号令)
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工商企字[1989]第279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省工商局(豫价市字[1989]第041号)
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
二、申报材料
1、 企业申请登记注册书;
2、 申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租房协议(出租方产权复印件);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3/00元/户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内资企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
二、申报材料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
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租房协议(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3/00元/户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公告
二、申报材料
1、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3、 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 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章)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300元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公司法》及《管理条例》、《三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户外广告登记(审批)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发证。
二、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
2、 广告经营许可证;
3、 广告合同;
4、 场地使用协议;
5、 广告设置地点、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6、 与广告内容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内资企业法人(国有、集体、联营)(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
二、申报材料
1、 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申请书;
2、 主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 资金证明或验资证明;
4、 租房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 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须提交审批文件或许可证、资质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证件;
6、 由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证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注册资金0.8‰收费)
2、 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部分资金0.4‰收费)
3、 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部分(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公告
二、申报材料
1、 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
3、 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4、 合同(独资无)、章程及批复;
5、 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6、 投资者资信证明(外方附中文译文)
7、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任职文件;
8、 委派书、负责人登记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9、 场地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11、需前置的审批的许可证;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名称核准费100元(外资),开业登记费,注册资本(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的部分(按0.8‰收费
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资金0.4‰收费。分支机构(非法人)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每个副本10元工本费,补照费50元
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部分(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公司法》及《管理条例》、《三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核准)
一、办理程序
1、 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
二、申报材料
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通知书;
3、 公司章程;
4、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 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公司住所证明;
7、 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表;
8、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审查意见表
9、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身份证明;
10、 自然人出资的公司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计划上眼生育三联单;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相关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注册资金0.8‰收费);
2、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部分资金0.4‰收费)
3、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部分(超过部分,不再收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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