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办理程序:
举办单位应当于举办日期的十日前,向举办地区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  
政策依据:
《河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公安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1、活动方案和说明;
2、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3、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