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办理程序: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办日期的5日前向市场主要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浒示威法》、《洛阳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
申报资料:申请书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