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审批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发证
政策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12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十三号,公安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台[2003]1713
申报资料:1、因私赴台人员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申请人2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x48mm;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7、单位意见。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