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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发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7月国务院批准修订,公安部《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规范》公境[2004]30号
申报资料:1、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提交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能、普通护照等证件;
3、与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公通字[1996]8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收费标准的复函计价格[2003]392号
收费标准:根据时间收费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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