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多次来往大陆签注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签注 政策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十三号,关于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的通知公境台[2004]189号 申报资料:1、贴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签注延期申请表》;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根据事由提交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