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政策依据:《城市规划法》第33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条,《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41条,《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31  
申报资料:1、选址意见书;
2、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用地座标图、总平面规划图、涉及环保、文物、国家安全的项目,须附具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